5月11日,記者從蘭州市政府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了解到,4月28日至6月30日,全市將開展“護薪”專項行動。此次“護薪”行為將運用甘肅省農民工工資支付公共管理服務平臺,全面摸清工作短板,整改問題隱患,依法處置欠薪案件,嚴懲欠薪違法行為,實現案件階段性清零。
未足額發放工資將責令停工并罰款
“護薪”行動通知中,要求人社部門、行業主管部門及相關部門要運用“三查兩清零”排查法,對工程建設項目權益告示牌、勞動合同管理、農民工實名制管理、工資支付記錄、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、納入“隴明公”管理等制度落實情況進行全面排查,排查情況實施項目化、清單化管理。住建、交通運輸、水利、人社等部門要重點排查工程建設項目人工費用撥付情況,對于未約定人工費用和撥付周期的,要督促指導建設單位與施工總承包單位簽訂補充協議。對于建設單位未及時足額向工資專戶撥付人工費用的,要及時責令限期改正,逾期不改正的,責令項目停工并處罰款。
通知要求,行業主管部門要集中排查工程建設項目各方主體的市場行為,嚴肅查處虛假招標、圍標串標、轉包、違法分包、掛靠借用資質等違法違規行為;全面推行施工過程結算。
督辦轉辦案件限時解決
通知要求,在“護薪”專項行動期間,對于督辦、轉辦(含全國根治欠薪線索反映平臺)以及本區縣排查發現的欠薪案件、線索、輿情等,各區縣要依法依規及時核實,限時解決,動態清零。重大欠薪案件實行領導包案制度,問題不解決不銷賬。要進一步暢通舉報投訴渠道,落實首問負責制,提供高效便捷的維權服務。各區縣要對2020年根治欠薪冬季專項行動以來督辦、查辦的重大欠薪案件進行復核,確保被拖欠的工資發放到農民工本人,做到案結事了。同時,要倒查案件反映的制度落實不到位問題,對于仍未整改的,要按照《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》相關規定立案從嚴查處。(蘭州晚報)